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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的因素與要件

如我協力創意工作室 Be Myself Inc.,我們要做的事,自己的品牌,協助的企業,並不是憑空塑造與想像出一個話題或是如曇花一現般的內容,而是如燈火,漸亮漸明,以真實的熱情延續和持續著生命。 每個存在,個體或群體,形象或內涵,都有他本來發展的可能性和應成的樣貌,如我協力的工作,僅是將之發掘出來,使存在本身的力道,開展起來,成其應有的模樣。盡本分,是做自己的根,盡其在我,是成自己的源。